那时候,能进酒楼吃饭的,定然是有些家底的。

    不光是“恶趣味”“看热闹”,有相当一部分财主员外,都是带了自己家的孩子,在二楼定了靠窗的位置,为得,就是看行刑。

    因为什么?

    因为这些财主、员外,要从小就培养,他们的孩子,不要对人仁慈,甚至是,别拿人当人。

    当猪狗一样,是可以随意宰杀的。

    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概念,后来,不说拿人命做草芥,但轻视和压榨,却是必然的。

    “嘿嘿,这……这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启蒙教育吧。实在……太变-态了。”

    闫光头不住摇头,跟着说出了第三个“例子”。

    楼上的看客是以取乐和‘教育子女’为目的的富人。

    楼下,刑场边,除了正经是看热闹的,就有很多,是具有特殊目的性的。

    有一种人,肯定在附近,但一定不会去凑热闹。

    这,是皮匠。

    砍了人头,乃至什么五马分尸、千刀万剐……

    最后,若有亲眷收尸,要收‘全尸’,免不了就要找他们。

    找他们是为了什么,就不用多说了。

    这类人,做的是买卖,卖的,还是手艺。

    但另有一些人,可就真是纯粹做的“人命交易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