暮色渐深,气温也随之转凉。

    回到家时,李柳已经为大家做好了晚饭。

    是一顿手抓肉。

    用加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作为原料,把肌肉纤维间的脂肪都炖得化开,嫩白油红的肉块散发着细腻的脂香,入口软烂。

    细细品尝时,又能发现每一丝的加驼肉都还不失嚼劲。

    加上用盐和一种枯木香料调味,让人胃口大开。

    这种丰富口感和独特风味不仅归功于加驼,也和李柳的手艺是分不开的。

    一边享受美食,路梦一边在心中默默总结。

    上次狩猎的加驼总共出肉大概在四百公斤,今天去黑市第一波带了一百五十公斤。

    其中五十公斤散卖给黑市的顾客,赚了八千开币。

    剩下的一百公斤加上两把武器,一起从洪流行那赚了三万开币。

    加上卖了三千五百开币的驼鞭和驼肾。

    等于说光是今天一天就到账四万开币!

    对比三个月前的自己,好不容易才能攒下四百开币的闲钱。

    真是不可同日而语。

    不过赚钱的大头还是在于那只加驼,不属于常态收入,加驼在这个时代的价值不亚于远古的耕牛甚至战马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还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