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凯飞拿起一把4a1突击步枪,正在往里面上子弹:“老子打了一天的低速橡胶子弹,都快怀疑人生了!还是这真家伙摸起来够劲,比排骨还香!”

    何晨光握着米军配置的24狙击枪,放在手里仔细擦拭,笑道:“24狙击步枪,由雷明顿700狙击步枪衍生而来,号称米军部队的‘狙击之魂’!好久没用过这把枪了,咱们狙击手就该打真子弹,橡胶子弹,太影响我发挥了!”

    陆羽挑了一圈后,给自己配备了一把4突击步枪,一把p5冲锋枪,外加三颗手雷。

    在战场上,还是轻装上阵比较好,装备放多了,严重影响到灵活性。

    “高队,糯卡基地,开始行动了吗?”

    挑选完毕,陆羽对高刚问道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我已经拍出了野牛小队,实施精准侦查,天亮之前就会有结果!到时,孙局那边会送来更多武器,行动方案一确定,我们立马逮捕糯卡!”高刚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,成不成功,全看这一回了。”

    陆羽弄好装备,拿着4突击步枪,喝道:“红细胞小队,出发!”

    何晨光等人怒吼:“为国出征,战!”

    “我和你们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方新武拿着冲锋枪,杀机腾腾走来。

    “你是卧底,不怕身份暴露了?”高刚诧异问。

    “没看到,我已经易容了吗?”

    方新武指了指脸上,带着人皮面具,贴上山羊胡,把鹳骨和额头都垫高了。

    “这边地形我熟,有了我,才能更方便行动!所以我必须去!”

    陆羽点头:“让他跟着吧,这一回,他也是战士。”